2024年5月2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公告,对遵义市汇川区娄海情旅游发展投资以及公司董事长徐波、总经理何皓、分管副总经理王小钧等人,因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年报披露不准确等问题,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此次处罚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0号)第四条、第十三条和五十三条规定进行。这些高管人员对上述行为承担主要责任。在接到决定书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向贵州监管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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