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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人民法院公告网发布了一则涉及荣耀终端有限公司申请强制执行的公告。
公告显示,就荣耀终端有限公司与杨XX之间的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已作出(2024)粤03民终27894号民事判决,且该判决已具备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要求履行相应义务,荣耀公司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已受理此案。
在案件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未主动履行判决内容。根据判决,杨XX需承担以下义务:第一,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删除相关侵权内容;第二,须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在其运营的新浪微博账号“叽歪数码VVV”、百家号账号“叽歪数码”以及网易账号“叽歪数码vvv”上,发布经审核的致歉声明,声明内容须保留不少于30日;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履行该义务,法院将依法在国家级报刊刊登判决主要内容,相关费用由杨XX承担;第三,须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荣耀公司赔偿人民币30万元;第四,驳回荣耀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由于杨XX在判决生效后未按要求履行致歉义务,荣耀公司遂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此外,据了解,在一审判决作出后,杨XX曾提出上诉,但二审法院最终裁定维持原判。
此前,荣耀终端股份有限公司品牌营销负责人曾就类似事件公开表示,公司始终欢迎正当的批评与监督,但对于恶意诽谤和不实言论,将坚决依法维权,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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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大家的热情参与,让这个论坛充满了活力与创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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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大家的讨论,收获颇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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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辛苦,内容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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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楼主为我们打开了一个全新的视角,让我深受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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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楼主为我们提供了这样一个开放、包容和友好的交流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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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大家能够继续发表更多有趣、有深度的帖子和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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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楼主,点赞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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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新颖,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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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分享,非常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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